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报考2026年省属高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共计3个招生名额,实行单列管理。
二、招生专业
序号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定招生计划 |
1 |
学术博士 |
071400 |
统计学 |
1 |
2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 |
3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1 |
各招生专业及计划可根据报名情况以及我校录取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及范围
省属和部分长春市属公办高校在编在岗的一线教师,符合长春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长春工业大学人员不得报考本校。
具体学校为:延边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吉林化工学院、北华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工商学院、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医药学院、通化师范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程职业学院、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吉林省教育学院、吉林开放大学、松原职业技术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吉林警察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长春职业技术大学、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
四、推荐名额
详见各高校人事部门通知。
五、申报推荐
(一)单位推荐。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申报,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进行择优推荐,结合实际进行考核。确定人选后,要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可边公示边上报,公示过程中相关情况报告厅人事处),同时,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
(二)资格审查。厅人事处对单位推荐报告、《考生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外语水平证明、任课课程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网上报名。省教育厅将资格审核结果通报给各单位后,各单位组织考生按照对应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名考试。
联系人:
吉林省教育厅:赵老师;电话:0431-89968300。
长春工业大学:张老师;电话:0431-85716566。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