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关于开展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首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简称“研究生教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对我校2023年度立项的一般课题以及已具备结项条件的重点课题开展结项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关于开展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结项条件和结项要求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将达到结项条件与要求的材料进行上报。
2.研究生教改课题验收材料包括结项验收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3.首批校级立项未省级立项的课题,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验收材料进行认定,相关标准参照省级结项条件与要求。
4.不满足结项条件和要求的提交延期申请。
三、材料报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1月17日前,将《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附件3)、《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情况汇总表》(附件4)、《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延期结项汇总表》(附件5)、《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6)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76276382@qq.com,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其中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结项验收书中验收意见均不填写,由学校组织统一填写。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