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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2021届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1-03-12 10:55:59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发挥各学院学术委员会督导作用,切实将毕业论文质量提升到新的水平。经学校研究,现将2021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拟申请学位、符合培养要求并已缴清学费的同学,可参加论文检测,否则延期毕业。

    二、检测时间

    预答辩、论文送审前。

    三、检测要求

    1、检测时去除引用文献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检测结果;去除跨语言检测结果。

    2、提交论文电子版上传系统。

    3、导师进行质量和格式把关,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检测。

    四、检测结果处理

       1、检测结果不超过20%的,根据相关规定,可以送外审;
       2、检测结果超过20%,但不超过30%的,由各学院、学科及导师根据各自学科特点自主认定,如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可送外审,请填写《送审承诺书》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3、检测结果超过30%的,根据相关规定,不予送外审,给予直接取消答辩资格处理。

    请各学院对论文检测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6-(挂群)送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