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校部分专业计划招生人数调整,在复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增补部分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各位考生如对公示名单或成绩存有异议,请本人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实名反映,并注明联系方式。学校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予以答复。
复议电话及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0431-85716566
电子信箱:yzb@ccut.edu.cn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 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