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 1、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地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培养方式 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采取学分制。 2、学习年限一般为2.5-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到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3、课程教学以课堂教授为主,其中公共课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专业课由各学院安排,可聘请校内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及工程实践的教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企业有关方面的专家授课。 4、学位论文指导采取“双导师制”,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合作单位内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三、课程设置及要求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应针对工程特点和企业需求按工程领域设置,课程设置应具有系统性和宽广性,既要保证必要的理论基础,又要反映企业的需求;课程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要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最新趋势,具有前沿性。其中,外语课程的要求是能较熟练地阅读并较准确地翻译本领域的外文资料;数学课程的要求是能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数学方法;专业课程应强调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选修课应注重综合素质及能力的培养。 2、课程设置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2学分,其中: 必修课程(至少17学分) 政治理论 2学分 外国语(含基础部分和专业部分) 5学分 基础理论类课程 4学分 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不少于4门) 10学分 选修课程(至少3门) 计算机应用类课程 11学分 经济、管理、法律和环境保护类课程 行业发展概论类课程 相关学科课程 四、必修环节及要求 1、中期考核 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公共课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专业课各学院安排,可以考试也可考查。学位课出现两门次不及格(含补考在内)或非学位课累计三门次不及格的学生将终止培养。 2、开题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工程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有关文献、尽早确定论文选题范围。 开题报告包括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有关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课题的研究内容、拟采取的实施方案、关键技术及难点、预期达到的目标、论文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 3、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在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各学院要统一组织对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长春工业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报告书》所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及总结一并报送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将组织人员进行随机抽查。 五、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并且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①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设计或研究专题; ②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 ③预研专题; ④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2、论文形式 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可以是工程设计,也可以是研究论文。论文主要应包括以下部分: ①中英文摘要 ②选题的依据与意义 ③国内外文献资料的分析与综述 ④论文主体部分:研究内容、设计方案、分析计算、实验研究等 ⑤结论 ⑥参考文献目录 ⑦必要的附录 3、论文质量要求 ①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②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能在某方面提出独立见解; ③论文工作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或理论深度; ④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实际工作量一般不少于一年; ⑤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⑥不同论文形式的要求: l 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为主要内容的论文(不包括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论文),要求分析合理,总体设计正确,程序编制及文档规范,并通过调试; l 侧重于工程管理的论文(不包括工业工程领域的论文),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和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数据可靠、充分,理论建模和分析方法科学正确; l 工程设计类论文要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设计方案正确,设计结构合理,数据准确,符合规范。 4、论文答辩 ①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符合《长春工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抽查与答辩的若干规定》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②学生必须在答辩前两个月将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审查修改,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论文须提出明确的书面意见。 ③各学院应在学生答辩前一个月组织预审,预审通过者方可参加正式答辩。 ④学位论文应有两位专家评阅,校内专家与企业专家各一名。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自己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至少由五位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中均应有来自企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5、学位授予 达到工程硕士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