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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3-04-14 10:56:23

    长春工大研字〔2022〕6号


    全面推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统筹规划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提升教师案例开发质量和教学水平,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应用能力,推动产教、科教深度融合,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立项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积极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模式改革。

    二、建设原则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是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内容,应坚持以“常态化建设、创新性建设”为原则,学校统筹规划,各专业学位授权点分步骤分批次建设各个专业学位(领域)的典型案例库。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案例库建设以课程为项目单位,范围包括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课程,重点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核心课程,其他类型课程为辅。

    2.案例库负责人须为学校在岗教师,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鼓励校外具有实践经验的企(行)业高级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兼职导师作为团队成员共同参与。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且每次至少承担本课程1/2以上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且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

    3.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编写规范参考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规范体例及格式。

    4.案例库素材采集必须符合伦理准则,应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结合领域内重点问题或企(行)业热点问题、实践中代表性问题,以具体技术或管理活动为基础,分析和总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取得的经验和教训,提炼出为研究生实践工作提供参考和启发的案例。

    5.每门课程案例库中应至少包括10个案例,改编、引进或购买的案例均可纳入课程案例库,支持多学科合作开发综合性案例,扩大案例的教学覆盖范围,鼓励教师编写原创性案例,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得少于60%。每个案例授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全部案例教学授课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1/3。

    6.案例库建设应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建设过程引发的法律、学术、产权问题以及纠纷,责任由负责人承担。

    四、申报与评选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春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申报书》,提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2.各学院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对申报内容进行择优初评。

    3.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对初评结果及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院进行推荐。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5.评选出的案例库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即纳入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五、建设经费与管理

    1. 学校对批准立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资助建设经费1万元。学校鼓励申报国家级、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对获评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的案例,学校配套建设经费1万元;对获评教育部或工程教指委立项建设的案例以及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的案例,学校配套建设经费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经费由研究生院管理。

    2. 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教学案例建设所需的调研费、资料费、学术活动费、部分实验器材费、教材编写、劳务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30%)等,鼓励所在学院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资助。

    3.建设经费按照立项时、中期检查合格后分阶段划拨,立项时划拨总资助经费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总资助经费的剩余50%。

    六、项目管理与验收

    1.经学校批准立项的案例库,实行项目负责人和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同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立项案例库建设、经费使用、成果形式以及阶段性检查和验收等负全面责任,所在学院负责案例库建设的日常检查与指导。

    2.案例库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立项项目在建设一年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长春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和已有成果材料,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终止其案例库建设资格,并停止经费资助。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可以继续进行资助。

    3.项目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验收和认定,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长春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具体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课件、全课程案例文本不低于2个案例应用的教学视频(时长不限)等。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验收合格的课程认定为长春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库。验收不合格的案例库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三年内不得参与各类研究生教育项目评奖评优活动。

    七、鼓励政策

    1.颁发“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库荣誉证书”;

    2.学校从批准立项的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库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

    3.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库成果纳入学校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体系。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