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大研字〔2020〕2号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和《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环节外聘专家评审费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博士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环节外聘专家评审费标准
1.答辩主席:120元/人次,最低标准600元/次。
2.答辩委员:100元/人次,最低标准500元/次。
二、硕士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环节外聘专家评审费标准
1.答辩主席:60元/人次,最低标准300元/次。
2.答辩委员:40元/人次,最低标准200元/次。
三、其他说明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外聘专家评审费一般从各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支出,MBA、MPA外聘专家评审费从学院其他经费支出。
2.参加开题、中期考核等环节学生人数不足5人的,外聘专家评审费按最低标准计算;学生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外聘专家评审费按实际人次计算。
3.评审费报销具体要求依据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4.原《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经费使用暂行办法》(长春工大研字〔2016〕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