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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2)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2-04-23 17:29:26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求如下:

    1.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掌握所在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的学术研究成果。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应具有硕士学位,并按国家规定参加学校统一考试录取的普通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实际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三、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提倡建立以导师为主要责任人的博士生指导小组,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优势。培养方式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并使博士生通过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学科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以此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培养方案应包括学科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学位论文工作的要求(含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其中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反映学科先进性和前瞻性,要能适应和引导学科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并能体现我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鼓励设置一些跨学科的研究方向,以促进学科专业间的合作、交叉与渗透。研究方向不宜过多,按一级学科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方向一般不宜超过6个。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由学科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各学院可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所在学科的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环节)学习计划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是导师指导博士研究生学习、开展研究工作的依据,也是对博士研究生进行毕业及授予学位审查的依据。课程学习计划应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三周内制订,论文工作计划在博士研究生论文选题时完成。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完成不少于16学分的课程学习。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必修环节四部分,具体如下:

    (一)公共基础课课(5学分)

    ·第一外国语(英、 日、俄)    64学时   3学分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学时   2学分

    (二)基础理论课(5学分)

    即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基础课,包含本学科的核心课程。

    (三)必修课

    ·体育运动/艺术鉴赏(二选一)    16学时   1学分

    ·其他必须开设的博士生课

    (四)选修课

    选修课主要由学院自行开设,课程内容宜注重加强对专业的拓展和深化,应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紧密结合, 选修课中的公共选修课如下: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18学时   1学分

    第二外语(英)                 60学时   2学分

    (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者,必须将英语作为第二外语选修)

    (四)必修环节(4学分)

    ·学位论文开题  1学分

    · 中期考核     1学分

    ·学术活动  1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参加6次以上校内外相关领域学术活动,每次学术活动需填写《学术活动登记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经导师审核签字后学院留存备案,完成以上学术活动记1学分。

    ·学术报告  1学分 :博士研究生至少主讲2次以上学术报告,每次学术报告需提供PPT及讲稿电子版,并填写《学术报告简况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后学院留存备案,完成以上学术活动记1学分。

        六、学位论文工作

    (一)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选题应属本学科前沿、对科学技术进步有重要价值的课题,或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课题。鼓励从事新兴、交叉学科的前沿性课题研究,并达到创造性成果的基本要求。

    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完成。内容包括文献综述、选题目的及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创新点与难点、论文工作进度安排、科研条件等。文献综述作为学位论文重要的的选题来源和依据,属于开题报告答辩环节的重要考核内容,开题报告的字数及参考文献等要求由各学科培养方案具体规定。

    开题报告应以学术活动方式在本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5名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授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评审,博士研究生自述时间不少于25分钟。开题报告通过者可获得1学分,未通过者,应在1个月之内补做开题报告,直至通过后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二)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五学期进行,是在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行过程中,以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开题报告为依据,对博士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科研创新和实践能力、论文选题及进展情况、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考核。各学院按学科组成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由5名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授组成。通过考核的博士研究生,按原计划进行培养。对中期考核未通过的,考核小组要写出处理意见。

    (三)学位论文答辩

        修满规定学分且已发表符合各学科要求的学术论文的博士研究生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供5份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寄给5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盲评”,全部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在10万字以上,参考文献及其他相关要求由各学科培养方案具体规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授组成,成员应是与博士研究生论文研究内容相近或相关领域的专家,其中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聘教授担任。

        博士研究生采用PPT的形式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论文内容汇报。答辩委员须认真审阅每一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期间每人至少提一个问题,并能够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回答给出全面、正确的指导意见。答辩委员就学位论文水平和博士研究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讨论和评议,获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时方可做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七、其他要求

    (一)课程编码

    各学院自行编写博士生专业课课程编码,课程的编码原则如下:

    为避免与硕士生课程编码重复,博士研究生课统一在课程代码前加字母“B”,硕博同开课程除外。博士研究生课程编码由七位数字组成,第一位数字为字母“B”,第二、三位数字为学院代号;第四、五位数字为该学科专业代号;第六、七位数字为同类课程的序号。

    全校的博士生公共课编码如下: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Bl00101    2学分  36学时

    第一外国语                Bll0101    3学分  64学时

    体育运动                  9900004    1学分  16学时

    艺术鉴赏                  9900005    1学分  16学时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B100990    1学分  18学时

    第二外语(英)            B110176    2学分  60学时

    第二外语(俄)            B110175    2学分  60学时

    第二外语(日)            B110174    2学分  60学时

    学院代码如下:

    机电工程学院   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

    化学工程学院   06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08

    数学与统计学院 12

    (二)延长学习时间

    博士研究生如有特殊原因需延长学习时间的应由博士研究生本人提前提出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延长期内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下拨培养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