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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22)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2-04-23 17:35:29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提高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培养既具有一定学术造诣的科学研究人才,又具有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提升研究生发现和研究科学问题的能力。

    (三)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五)掌握一至二门外国语。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年。

    三、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应体现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其研究方向应根据我校各学科、专业发展特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科学技术发展方向相适应,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条件确定。应注意根据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有计划地调整研究方向。培养方案应围绕各学科培养目标进行制定,同时应对研究方向、学制与学分、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必修环节、专业实践环节、学位论文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培养方案应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四、培养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集体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实行双导师制,即校内具有实践经验的导师与企业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工程实践经验丰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指导。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培养硕士研究生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强调专业实践的重要性,具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半年,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时间理工科类为半年,人文社科类为一年半,社会工作专业为一年。一般硕士研究生完成16学时的理论课程学习量,考核合格可获得1学分。

    每个专业均须设置至少1-2门专业课程为“思政改革示范课”,鼓励所有课程积极挖掘和融入思政元素”“德育元素;非学位课中增设《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指导》《人文素养课》必选课、《体育运动》《艺术鉴赏》二选一必选课;至少增设2门补修课程,要求为本学科应掌握的专业基础课程,同等学历与跨学科录取研究生必须参加补修。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最低需修满27学分,课程分为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必修环节三类。课程体系框架如下:

    1.理学、工学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框架(限定27学分)

    (1)学位课程(16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6学分)

    第一外国语 (4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基础理论课程(10学分)

    (2)非学位课程(7学分)

    必修课

    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2选1)

    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指导(必选)

    人文素养课(必选)

    体育运动/艺术鉴赏(2选1)

    ‚选修课

    外教英语(全日制可选)

    专业课程(6门课程至少选2门必修)

    ƒ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3)必修环节(4学分)

    学术活动(2学分)

    ‚学位论文开题(1学分)

    ƒ中期考核(1学分)

         2.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框架(27-32学分)

    (1)学位课程(10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4学分)

    第一外国语(2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基础理论课程(6学分)

    (2)非学位课程(13-18学分)

    必修课

    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2选1)

    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指导(必选)

    人文素养课(必选)

    体育运动/艺术鉴赏(2选1)

    ‚选修课

    外教英语(全日制可选)

    专业课程(6门课程至少选3门必修)

    ƒ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4)必修环节(4学分)

    学术活动(2学分)

    ‚学位论文开题(1学分)

    ƒ中期考核(1学分)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修满33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5学分,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分要求按照各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执行。课程分为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必修环节三类。课程体系框架如下:

    1.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框架(限定33学分,仅做参考,具体课程框架与学分要求以各专业学位类别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为准)

    (1)学位课程(16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8学分)

    第一外国语(4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自然辩证法(1学分)

    工程伦理(1学分)

    ‚基础理论课程(8学分)

    数学类课程

    专业课

    (2)非学位课程(9学分)

    必修课

    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指导(必选)

    人文素养课(必选)

    体育运动/艺术鉴赏(2选1)

    ‚选修课

    外教英语(全日制可选)

    专业技术课程(6门课程至少选2门)

    企业专家授课(2门课程至少选1门)

    实验课程(2门课程至少选1门)

    创新创业类(形式与内容学院自定)

    ƒ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3)必修环节(8学分)

    专业实践(4学分)

    ‚学位论文开题(1学分)

    ƒ中期考核(1学分)

    ④学术活动(2学分)

    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法律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等专业学位课程框架(仅做参考,具体课程框架及学分要求应以各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为准)

      (1)学位课程(12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6学分)

    第一外国语(4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基础理论课程(6学分)

       (2)非学位课程(≧12学分)

    必修课

    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2选1)

    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指导(必选)

    人文素养课(必选)

    体育运动/艺术鉴赏(2选1)

    ‚选修课程

    外教英语(全日制可选)

    专业课程(6门课程至少选3门必修)

    ‚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3)必修环节(8学分)

    专业实践(4学分)

    ‚学位论文开题(1学分)

    ƒ中期考核(1学分)

    ④学术活动(2学分)

    六、培养环节与要求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硕士研究生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并修满个人培养计划全部学分,且有符合要求的学术成果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培养计划

    1.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并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硕士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研究方向与制订培养计划,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硕士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个人培养计划确定后,须严格遵守,修满个人培养计划所列全部课程和计划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3.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中课程,原则上不能更改,因培养方案调整等非研究生个人原因确需更改培养计划的,可由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统一更改。

    4.凡未列入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可以参加课程学习,但不记学分。

    5.一般情况下,该学科招生人数不足30人的,选修人数达到50%以上开课;招生人数超过30人,选修人数15人以上开课。

    (二)学位论文开题

    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要求详见《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

    (三)中期考核

    对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要求详见《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

    (四)学术活动与专业实践

        对硕士研究生学术与实践活动的要求详见《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规定》。

    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须至少完成半年以上的实践教学活动,并向学院提交实践报告及用人单位反馈意见表,完成以上专业实践环节,记4学分,成绩按“通过”“不通过”两级评定。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活动由各学院按照相关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具体规定并执行。

    (五)学术成果

    对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的要求详见《长春工业大学关于调整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研究成果要求的决定》。

    (六)学位论文及预答辩(预审)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硕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送审答辩前,必须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同时以讲述方式,作论文预答辩;硕士学位论文提交送审前的预审方式及办法由各有关学院制定。

    学位论文必须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要体现充分的工作量和成果的先进性。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特别是创造性工作,必须是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

    学位论文要文句简练、通顺、数据可靠、图标清晰,严格准确地表达研究成果,实事求是地提出结论。

    (七)学位论文答辩

    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预审者,按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进行答辩。

    1.答辩时应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公平合理”的原则。

    2.获答辩委员会成员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时,方可做出通过论文答辩及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讨论,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做出修改论文并延期答辩的决定。

    七、其他要求

    (一)学位论文相关要求

    1.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几个人合作研究的项目,论文应分别撰写,论文内容侧重于本人的研究工作,有关共同工作部分应加以说明。

    2.学位论文选题应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或者在学科上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技术科学和工学各专业的论文,一般应包括实验研究部分。

    3.学位论文的内容,至少应在理论分析、设计方案、计算方法、实验方法、实验设备、测试技术、数据处理、工艺方法等任一方面有一定的创新点或得出新的结论。

    4.学位论文的理论部分要概念清晰,分析严谨;论文的实验部分,数据要真实可靠,有较好的重复性;数据的处理方法正确,结果准确,对处理结果应作理论上的阐述与讨论,并具有实际意义。论文叙述要文字通顺,条理清楚,逻辑性强。

    5.各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学位论文撰写工作要符合本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培养要求。

    6.学位论文的书写规范按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执行。

    (二)课程编码及学院代码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课方式可灵活多样,所有课程需单独编码,在课程编码前加“f”区分。

    研究生课程编码由七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位数字为学院代码;第三、四位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第五、六、七位数字为同类课程的序号(同一门课程代号相同)。

    全校的公共课编码如下: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1009094  2学分   36学时

    自然辩证法概论                  1001001  1学分   18学时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001098  1学分   18学时

    第一外国语                      1100002  4/2学分64学时

    应用统计                        1201001  2学分   32学时

    矩阵分析                        1201002  2学分   32学时

    数值分析                        1201004  2学分   32学时

    外教英语                        1101070  1学分   16学时

    学院代码如下:

    机电工程学院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2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03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04

    经济管理学院05                化学工程学06

    艺术设计学院07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08

    公共管理学院09                马克思主义学院10

    外国语学院11                  数学与统计学院12

    信息传播工程学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