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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暑期实习实践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25-07-28 15:06:04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吉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暑期实习实践安全工作,确保实践环节有序开展,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2025年研究生暑期实习实践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实习实践安全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的专业实践工作小组,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暑期实习实践安全工作,负责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对各环节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确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安全工作要求层层传导、责任到人。

    二、全面排查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各培养单位要切实掌握研究生暑期实习实践计划,对参加实习实践研究生人数、实践单位信息、在岗安全状况等进行全面细致摸排;根据实践单位信息,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包括实习实践全过程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社交安全、自然灾害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要从实践单位资质、安全管理水平、工作环境、硬件设施条件等方面排查实习实践场所风险隐患;与实践单位共同做好安全培训,落实实习实践各阶段校企双方安全负责人。

    三、强化过程管理,落实动态监督  

    1.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实习实践计划报备制度,实践计划需经学院审核、学校备案后方可实施。  

    2.导师职责:导师每周至少与学生联系一次,跟踪实践进展,及时处置学生反馈的问题。  

    3.动态联络:建立暑期实习实践工作联络群,要求学生每日打卡,确保个人动态可追踪;实践单位与培养单位需定期沟通,专人负责联络管理。 

    四、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快速响应  

    1.应急预案:与实践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确保快速响应机制。

    2.保险保障: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购买保险,费用从研究生培养经费中列支,具体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紧急报告:发生突发情况时,学生须第一时间上报导师及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学校。

    五、召开专题会议,提升安全意识  

    研究生培养单位需通过线上会议平台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参与实习实践的研究生、导师及相关负责人参会,进一步强调安全要求,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切实保障暑期研究生实习实践安全有序开展。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