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教学案例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首批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吉林省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验收参考指标》(附件2)严格审核课程和案例相关材料,将达到验收标准的材料进行上报。
2.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验收材料包括验收总结报告(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实效)、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不低于4学时的教学全过程视频资料。
3.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验收材料包括验收总结报告(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实效)、全课程案例文本、不低于2个案例应用的教学视频。
4.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验收材料进行认定,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合格”“建议整改”等结论。“建议整改”延期时间为一年,参加下一批项目验收工作。
5.省教育厅将选取“优秀”的课程择优建设省级线上精品示范课,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6.首批校级立项未省级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验收材料进行认定,相关标准参照省级验收要求。
二、材料报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2月11日前,将《吉林省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3)《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4)《2021年首批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5)《2021年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6)《吉林省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附件7)《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全课程案例文本》(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其中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验收报告中单位意见处不填写,由学校统一填写。
联系人:严杰煜
联系电话:0431-85716285
电子邮箱:1776276382@qq.com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