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暂行办法(2024)》(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2024)》(附件2)相关要求,研究生应按时开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为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一)开题对象
1.全体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2.其他年级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1.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4年7月。
2.非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2024年9月—12月。
3.具体开题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般不晚于以上规定时间。
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
(一)中期考核对象
1.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的2022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2.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的2023级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
3.其他年级中期考核未通过研究生。
(二)中期考核时间
1.非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2024年9月—12月。
2.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2024年12月。
3.具体中期考核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般不晚于以上规定时间。
三、工作组织及实施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暂行办法(2024)》《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2024)》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实施细则,规范开题程序,按各学科、专业细化选题要求、明确评价要素,8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的具体工作均依托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具体工作流程参照《研究生开题流程》(附件3)《研究生中期考核流程》(附件4)执行。
3.开题、中期考核答辩委员会评审小组应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对标本学科专业选题要求、评审要素开展具体工作。
4.为保证开题、中期考核实施效果,须按要求保证每位研究生的汇报与考核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应在论文开题时经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认定并备案。
2.硕士生开题、中期考核延期申请由学院审批,博士生开题、中期考核延期申请由研究生院审批,延期审批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批表见附件5、附件6。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学位论文开题或中期考核前三天将本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专家信息表》《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答辩专家信息表》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4.学位论文开题或中期考核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系统下载的开题、中期考核成绩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