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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3-07-03 10:43:3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2023年吉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

    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联合设立的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推荐条件及相关建设要求

    参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三、推荐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负责人申报(73日—713日)

    项目负责人提交《吉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1份,所有佐证材料请附于申报书后作为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正反面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的PDF电子版1份,文件以“长春工大+姓名+基地报表”命名以上材料均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推荐(714日—718日)

    学院对项目申报书的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排序推荐填报《吉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Word版、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各1份;学院审核通过的申报表纸质版、PDF版各1份,学院无须在申报表上加盖任何公章和填写审核意见,获批推荐申报后由学校统一填写合作单位意见可获批推荐后填写纸质版于7月19日上午十点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142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1200975@qq.com.

    3.学校评审、公示(719日—731日)

    研究生院组建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省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四、其他说明

    1.申报表内依托的专业学位类别,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填写。

    2.申报表中所填统计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统计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

    3.申报表中内容后标注“*”的,需提供证明材料,请认真参考申报表填表说明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