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现将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结果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对以下人员有议异,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以书面形式或发电子邮件反映问题,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学校将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电话:85716285 电子信箱:yingyan@ccut.edu.cn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16日 附件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结果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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