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为确保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1.全体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2.其他年级未开题的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2018级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9年9月9日—9月13日
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2019年10月8日—10月13日
三、开题程序
1.宣读开题报告会程序;
2.研究生陈述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博士研究生至少25分钟,硕士研究生至少10分钟);
3.答辩委员对开题相关内容进行提问;
4.答辩委员与研究生讨论开题报告并给出修改意见;
5.答辩委员填写《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价表》并签名(此项适用于博士研究生);
6.公布开题报告结果。
四、其他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开题资格的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相关内容、要求及考核管理请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执行。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开题前一周将开题时间、地点、开题答辩委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4.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具体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5.《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开题报告模板》《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可在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培养栏目下下载。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