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长春工大研字【2022】8号)的相关规定,经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名单和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7日,公示名单见附件。
对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遴选结果有异议的人员,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发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研究生院进行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596080616
电子信箱:171200975@qq.com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