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23年9月批次学位申请与审核工作即将启动,现就学位申请工作进程通知如下:
1. 7月24日前各相关学院组织完成本批次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审核、毕业资格自检、预答辩、学术论文原创性检测等工作(请提前联系学位办分配检测篇数)。
硕士学位申请者的相关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各相关学院自行确定。
材料报送:预答辩通过名单、原创性检测结果总结8月28日统一交到学位办。
2. 学位论文评阅
本批次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进行,二次送审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博士外审工作由学位办负责,学位论文系统提交截止日期:7月25日,逾期不予送审。
硕士外审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各相关学院自行确定。
3. 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各相关学院自行确定,二次答辩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参考答辩周时间安排在:8月31日——9月7日。
答辩秘书须提前将答辩学生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保证答辩委员有足够的时间提前翻阅论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原则上答辩前一周将硕士、博士答辩委员会成员录入系统,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4.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于9月10日前完成学位申请审议工作,并将纸质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 报送学位办。
5. 学位信息采集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完成学位信息采集。学位上报数据审核截止时间:9月15日。
6. 学位论文终稿提交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学院最晚于9月1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材料报送:硕士毕业生需提交1本学位论文(彩打,单面打印,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分开),博士毕业生需提交2本学位论文(彩打,双面打印,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分开)至学位办,由学位办统一邮寄给国家图书馆归档。论文授权页学生和导师均须签字。
7. 校学位会:9月20日(暂定)。
8.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9月25日。
各学院需提醒相关研究生导师及拟毕业学生密切关注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合理安排有关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学位论文审核工作,把好最后的学位论文质量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