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吉林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2-2025)实施方案》精神,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开展2022年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申报推荐暨2022年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和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
1.研究生精品示范课
近五年连续开设至少两年以上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不含补修课程)。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
依托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所建设的案例。
二、推荐名额
每项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2门。
三、推荐条件及要求
参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的具体条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教师提交申报材料
1.精品示范课
a.本人签字确认的申报书PDF扫描版,命名方式:《课程名称》+申报书。例如:《工程伦理》申报书。
b.佐证材料PDF扫描版,命名方式:《课程名称》+佐证材料。例如:《工程伦理》佐证材料。
c.课程大纲PDF扫描版,命名方式:《课程名称》+课程大纲。例如:《工程伦理》课程大纲。
d.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佐证材料、教学大纲装订一份。
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方式:《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2.教学案例
a.本人签字确认的申报书PDF扫描版,命名方式:《项目名称》+申报书。例如:《基于***的案例研究》申报书。
b.佐证材料PDF扫描版,命名方式:《项目名称》+佐证材料。例如:《基于***的案例研究》佐证材料。
c.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佐证材料装订一份。
文件夹命名方式:《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二)学院提交推荐材料
1.学院审核推荐的课程及项目申报材料。
2.纸质版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171200975@qq.com。
五、其他说明
1.申报书单位审核意见处不用填写,由学校统一填写。
2.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
3.获评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和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后,可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且同时按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研字〔2022〕5号)、《长春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研字〔2022〕6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往年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和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不再参与2022年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和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评选,但可继续申报2022年度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提交材料参照今年相关要求,且不占用本学院今年推荐名额。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重视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积极组织研究生任课教师进行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汇总表按学院推荐意见进行排序。
研究生院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