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研究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26-07-12 09:30:1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服务教育强国建设,落实国家教育 “十五五” 规划部署,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培育高水平智库型研究生教育研究成果,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发布学会课题研究立项指南(2026)并开展申请的通知》(学会文〔2026〕05 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 2026 年度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申报、校内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课题类别与资助标准

    本次申报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面上课题三类:

    1.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选题原则上不得修改原文表述,仅可微调研究方向;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组队团队总人数不超过 15 人。

    2.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选题原则上不得修改原文表述,仅可微调研究方向;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组队团队总人数不超过 15 人。

    3.面上课题:无学会经费资助,经费由负责人自筹;可依据指南分类目录自主拟定研究题目,团队总人数不超过 10 人。

    三、核心申报限制条件

    1.单位限项:我校为普通单位会员,牵头申报课题限报 2 项,超项申请无效。

    2.团队要求:普通课题团队总人数(含负责人)≤10 人;跨单位联合申报重大、重点课题团队总人数≤15 人;团队成员须本人签字同意,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

    3.成果重复申报禁令严禁以在研、已结项国家级、省级项目内容重复申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作为研究基础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本课题与原有成果的区别与联系;不得一题多报、重复立项;课题成果标注学会课题资助时,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资助。

    四、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一)个人自主申报阶段(7月12日9月1日)

    1.申报人自行查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研究立项指南(2026)》,选用对应新版申请书(重大/重点课题申请书、面上课题申请书),旧版申请书不予受理。

    2.完整填写申报材料,所有附件合并后总大小不超过 20M;涉密材料须提前脱敏处理。

    3.团队成员签字确认,全套纸质材料需上交一式五份

    4.文件命名规范:长春工业大学 + 学院 + 姓名 + 课题类别(重大 / 重点 / 面上)+ 申请书,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审与汇总上报(831日9月4日)

    1.各学院对申报材料开展全面初审,审核要点:政治导向、研究价值、学术规范、限项规则、单位软硬件支撑、材料真实性、涉密情况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予以筛除,符合条件课题排序推荐。

    2.填写《XX学院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申请汇总表》(附件2),同步提交两类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提交指定邮箱1776276382@qq.com:(1)汇总表 Excel 电子版、学院签字盖章 PDF 扫描件及纸质版;2)所有通过初审课题的申请书 PDF及纸质版

    3.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研究生院评审、公示9月5日—9月11日)

    1.研究生院组建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2.核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完成校内汇总,统一完成飞书平台线上提交准备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高度重视本次课题申报工作,广泛动员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积极申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审核、汇总报送,规范做好校内遴选工作。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