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学校现开展2024 年度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
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应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
二、推荐条件及相关要求
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申请条件及导师职责执行,每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限申报2人;每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类别)限报一人。
三、推荐申报工作安排
学院推荐、导师申报(10月22日—10月28日)
各培养单位积极组织发动,结合自身专业学位点建设实际需求,主动联系相关产业、行业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各培养单位要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经学院研究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相关导师填写《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 2),学院填报《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3)。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纸质版、PDF版各1份,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导师的校外实际工作单位填写,学院无须在申请表上加盖任何公章和填写审核意见,获批推荐申报后由学校统一填写。
2.《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汇总表》Word版、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各1份。
3.纸质版于10月2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142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76276382@qq.com。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