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实施《吉林省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项目实施方案》,旨在强化校企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后备力量,进一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发展。根据吉林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将启动2025年度吉林省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工作以培育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为核心目标,依据《工程类硕博士招录高校目录》(附件2),我校有五个专业学位类别具备申报吉林省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项目的资格,吉林省各地州企业培养数量参照《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项目指标分配表》(附件3)。
二、申报要求
参与协同培养项目的企业应满足“三强一优”的标准,即承载能力强、校企双方合作意愿强、协同育人机制优秀。我校参与项目的每位导师,每年度项目培养硕士研究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申报程序
(一)提出项目需求
学院需结合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实习实践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托校企合作项目或企业科研项目,在征得校内导师同意,并确保导师在该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后,明确招录人数。同时,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与企业开展双向交流,加强合作与沟通,在达成合作意向后,需明确双方在培养对象管理、合作内容、条件保障、经费分担、人身安全、成果考核、导师聘任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权责关系,并共同研究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在涉及学院与企业合作的事项中,若学院表现出强烈的合作意向,而企业的合作意愿尚未明确表达,亦允许学院提交合作申报书,此类申报将由各地组织部门负责,旨在指导并协助学院与相关企业建立联系。对于双方均已明确表达合作意向的项目,将给予优先支持。
(二)申报协同培养项目
校企双方根据合作意愿开展对接,确定合作项目。合作关系确定后,企业与学院需共同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4)和项目招生计划编报表(附件5),并由学院汇总上报。请各学院于7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以PDF盖章扫描件(申报书最后一页高校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和可编辑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1776276382@qq.com。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刻理解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项目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积极组织相关专业学位类别进行申报,认真审核、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