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2023年吉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
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联合设立的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推荐条件及相关建设要求
参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三、推荐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负责人申报(7月3日—7月13日)
项目负责人提交《吉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1份,所有佐证材料请附于申报书后作为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正反面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的PDF电子版1份,文件以“长春工大+姓名+基地申报表”命名。以上材料均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推荐(7月14日—7月18日)
学院对项目申报书的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排序推荐,填报《吉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Word版、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各1份;学院审核通过的申报表纸质版、PDF版各1份,学院无须在申报表上加盖任何公章和填写审核意见,获批推荐申报后由学校统一填写,合作单位意见可获批推荐后填写。纸质版于7月19日上午十点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142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1200975@qq.com.
3.学校评审、公示(7月19日—7月31日)
研究生院组建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省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名单,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四、其他说明
1.申报表内依托的专业学位类别,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填写。
2.申报表中所填统计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统计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
3.申报表中内容后标注“*”的,需提供证明材料,请认真参考申报表填表说明。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