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顺利进行,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1.全体2022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2.其他年级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1.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3年7月。
2.非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2023年9月—12月。
3.具体开题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般不晚于以上规定时间。
三、开题程序
1.宣读开题报告会程序;
2.研究生陈述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博士研究生至少25分钟,硕士研究生至少10分钟);
3.答辩委员对开题相关内容进行提问;
4.答辩委员与研究生讨论开题报告并给出修改意见;
5.答辩委员填写《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价表》并签名(此项适用于博士研究生);
6.公布开题报告结果。
四、其他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开题资格的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相关内容、要求及考核管理请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执行。
2.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具体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标准执行。
3.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会,并将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地点提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督查和抽查工作。
4.开题结束后,由学院将开题成绩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