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我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育高水平、有特色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我校决定开展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暨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是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校内在职在岗教师(导师)均可自主申报。
具体选题范围参照《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的《2023年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二、申报类别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三、申报条件
参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的基本条件执行。
四、申报工作安排
1.教师个人申报(5月15日—5月29日)
教师提交《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PDF版至所在学院,文件以“长春工大+姓名+申请书”命名,申报书无须加盖任何公章和填写审核意见,获批立项后由学校统一填写。
2.学院初审推荐(5月30日—5月31日)
学院对教师申报书的填报内容的政治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进行排序推荐,填报《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excel版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的PDF版汇总表与审核通过的PDF版申请书一同发送至邮箱171200975@qq.com。
3.研究生院评审、公示(6月1日—6月8日)
研究生院组建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校级立项研究生教改课题名单、省级立项研究生教改课题推荐名单,研究生院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重视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认真审核、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