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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校外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6-10-28 00:00:00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学位字【2016】1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专家组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共对我校11名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进行资格认定,名单如下:

    王新民、胡明、刘庆怀、母德强、万春明、张德江、陈娟、李东风、李亚丰、刘喜明、张雪峰。

    现对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0月30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以书面形式或发电子邮件反映问题,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学校将对公示期有异议的人员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研究生院联系人:应艳,联系电话:85716285,电子信箱:yingyan@ccut.edu.cn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 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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