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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7-11-02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文件精神和《长春工业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硕士学位点合格评估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充分调研同类以上高校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情况,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及做法,调研经费从各培养单位的学科建设经费支出(11月30日前)。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各学位授权点收集整理数据, 按照《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的指标内涵和主要观测点准备支撑材料,撰写学位授权点自评总结报告12月10前)

    三、学校将对各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开展中期检查。通过听取各培养单位学位授权点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从学位授权点建设方面,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提交各学位授权点自评总结报告(12月30日前)

    四、同一学位授权点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研究生培养单位招收培养研究生的,由约定的牵头单位负责该授权点的材料撰写工作,合作培养单位按评估要求撰写本学科方向的相关材料并提交给牵头申报学院汇总,同时提供必要支撑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期检查准备工作,并根据中期检查意见和建议,制定提升建设方案,为2018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奠定基础。不参加合格评估中期检查的学位点,2018年学校将研究决定撤销学位点。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参加2018年评估学位授权点一览表.doc

    附件2.硕士学位点跨学院一览表.doc

    附件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doc

    附件4.长春工业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试行).docx

    附件5.政策文件.rar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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