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制定新增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8-07-05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各新增学位授权点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长春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18版)》《长春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18版)》《关于修订2018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制定新增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新增学位授权点名称

    博士学位授权点:化学、统计学;

    硕士学位授权点:社会学、法学、物理学、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

    二、具体要求

    1.具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按照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其余暂按二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专业类别(领域)进行修订。

    2.各学科(领域)的培养方案要细化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的要求,加强过程管理,保障培养质量。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环节外,还要加强专业实践环节的培养。

    3.鼓励教师选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相关课程的高水平教材作为课程教材或主要参考书;所有研究生课程都必须确定一定数量的参考书或参考文献。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要至少设置2门企业专家授课的课程。企业专家要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该项要求也被列入到专业学位硕士点评估指标体系

    5.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中的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每门课程学时数应不超过24学时,学分不超过1.5学分。

    6.各培养单位在修订培养方案过程中,要组织导师和行业专家充分讨论和论证完成本项工作。其中,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制定严格按照各个领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进行

    各培养单位2018年7月14日前完成新增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经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的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171200975@qq.com

     

                                                        研究生院

                                                        2018年7月4日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18版).doc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