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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1-07-09 15:51:0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为确保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1.全体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2.其他年级未开题的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2020级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1830—9月5

    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202110月11—10月17

    三、开题程序

    1.宣读开题报告会程序;

    2.研究生陈述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博士研究生至少25分钟,硕士研究生至少10分钟);

    3.答辩委员对开题相关内容进行提问;

    4.答辩委员与研究生讨论开题报告并给出修改意见;

    5.答辩委员填写《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价表》并签名(此项适用于博士研究生);

    6.公布开题报告结果。

    四、其他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开题资格的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相关内容、要求及考核管理请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执行。

    2.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具体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3.《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规章制度栏目查看;《研究生开题报告流程》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学生下载栏目查看。

     研究生院

                                   20217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