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长春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为1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数为3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三、招生方式 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 (一)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指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参加学校集中组织的笔试、面试等环节考核,达到录取条件者按成绩排序进行录取的招生方式。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指从研究生入学第三学期(研二)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中,遴选出具备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方式。详见《长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 (三)申请—审核制 申请审核制是指各学科对符合报名条件,递交入学申请博士学位的考生进行筛选,合格者接受能力测试,选拔出科研能力强而不是应试能力强的博士生。详见《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实施办法(试行)》。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程序报名方为有效。 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月28日。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注册学信网账号或使用原有账号,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蓝色,格式要求为JPG,大小为20KB—100KB,照片要求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现场确认后,考生不得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更改报名照片。因擅自修改照片,造成考试通知单与现场确认照片不一致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3、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4日(星期日) 现场确认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办公楼1426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报考材料要求: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完成后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 (2)《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请在报名系统中下载) (3)非应届考生:本科及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以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按照《长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5、报名费:报名费180元,现场确认时缴纳。 五、招生专业目录 《长春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学科与导师,均可以通过申请—审核、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等方式招收博士生。 六、录取 (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所有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在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完成现场确认,通过信息确认者方可参加我校招生考试、考核,否则不予录取。 (二)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时间按招考方式分别安排,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四)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五)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奖助体系。 附件: 长春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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