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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4-10-24 00:00:00
        一、报名确认时间及作息时间
        2014年11月6日-11月14日,8:00时-16:30时。
        二、报名确认地点
        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2726号,卫星路与彩云街交汇处,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东北角),乘车路线:17路、160路、190路、225路、238路、轻轨在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下车。
        三、接收生源范围
        1、接收本地区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报名;
        2、接收全国报考吉林大学艺术学院的美术学(130400)、设计学(130500)、美术(135107)和艺术设计(135108)的考生报名;接受全国报考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中的音乐(135101)、舞蹈(135106)、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以及学科教学(美术)(045113)、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2)、服装设计与工程(082104)、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090706)、风景园林(095300)的考生报名;接收全国报考吉林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130200)、美术学(130400)、戏剧与影视学(130300)、设计学(130500)、音乐(135101)、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戏剧(135102)、舞蹈(135106)、风景园林硕士(095300)、新闻与传播硕士(055200)的考生报名;接收全国报考长春师范大学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的考生报名(报考上述专业考生在其它报名点报名一律无效)。
        特别说明:本报名点仅接收长春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或工作单位在长春市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四、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1、驻长大学应届毕业生按下列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11月6日长春工程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体育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动画学院
        11月7日长春理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长春师范大学
        11月8日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南湖校区、新民校区
        11月9日吉林大学朝阳校区、前卫校区、和平校区
        11月10日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吉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11月11日长春大学、长春大学光华学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吉林警察学院
        11月12日吉林建筑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长春建筑学院、吉林农业大学、长春科技学院、吉林工商学院
        11月13日吉林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学院、空军航空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2、其它院校及非应届考生报名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14日。
        五、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户籍在长春市[含四县(市)双阳区]的非应届考生,须出示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工作单位在长春市但户籍不在长春市的非应届考生,须出具工作单位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法人代表签字的工作证明或用人单位的用工合同)和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及《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或《居住证》及《居住证全项》。
    工作单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信息中填写,且与考生现场确认时出具工作证明一致,否则不予确认。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由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含在学信网上打印的网上认证报告)。
        6、网上报名编号2207XXXXX(必须是2207开头的);
        7、报考费每生200元,考试文具费每生10元。
        六、特别提示
        2015年我市研究生考试时,将继续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因此,在报名现场确认需采集考生身份信息,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过期或消磁,请及时补办、更换。因身份证丢失、过期、消磁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责任由考生自负。
        附件: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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