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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工程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8-01-15 00:00:00

     

    为做好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与选拔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院系考核、研究生院审议、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机构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学院书记、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共同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与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资格的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和遴选。

    二、招生范围

    硕博连读研究生是指我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生,通过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或者参加全国统考进入我校学习的在校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硕士生),且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长春工业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身心健康。

    (三)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30周岁。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硕士阶段所有课程的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考试成绩低于70分课程一般不超过3门。

    (六)有较强的外语语言能力,原则上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45 分或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日、俄、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七)对于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申请者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但其硕士阶段导师与所申报的博士导师为同一导师;申请者所在硕士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虽然不属于同一一级学科,但两个专业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且专业性质相近,所研究的内容具有延续性。

    (八)凡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查询长春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定博士生导师,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长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二)申请材料提交

    1.《长春工业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打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份;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4.硕士期间《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5.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一份;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一份;

    7.专家推荐书两份;

    8.个人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学习经历及学术研究的能力、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及相关学术成果证明一份。

    (三)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考核。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综合考核采用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综合考核过程(含笔试和面试)全程录像,其中专业笔试时间每科目不低于9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每考生不低于20分钟。各项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1.笔试部分

      (1)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考生阅读外语文献及运用专业外语的能力。

      (2)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测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包括对本学科专业的认识、对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掌握、对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动态和前沿课题的了解,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部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PPT形式,自述5-8分钟)

      3.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外国语+业务课)/2×40%+综合面试成绩×60%

    (四)拟录取结果公示

    学院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整理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核通过后同时在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机电工程学院网站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每位导师每年最多只能录取一名博士生。凡被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研究生,自被确定之日起进入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不做硕士论文,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及所有环节,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直接获得博士学位。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及所有环节,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可获硕士学位。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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