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具有良好学术潜质和创新能力的硕士研究生来我院攻读博士学位,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要求,本着择优的录取原则,制订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学院书记、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带头人和部分博士研究生导师共同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与审核小组,对符合报名资格的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 二、招生范围 符合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非定向培养),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获得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 (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 (五)凡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 (六)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45 分或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日、俄、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七)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长春工业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身心健康。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按照长春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定博士生导师,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长春工业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二)申请材料提交 (1)《长春工业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打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份;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4)硕士期间《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5)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一份(须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一份; (7)专家推荐书两份; (8)个人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学习经历及学术研究的能力、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及相关学术成果证明一份。 (三)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考核。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综合考核采用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综合考核过程(含笔试和面试)全程录像,其中专业笔试时间每科目不低于9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每考生不低于20分钟。各项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1)笔试部分 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考生阅读外语文献及运用专业外语的能力。 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测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包括对本学科专业的认识、对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掌握、对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动态和前沿课题的了解,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部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PPT形式,自述5-8分钟)。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外国语+业务课)/2×40%+综合面试成绩×60%。 (四)拟录取结果公示 学院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整理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核通过后同时在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机电工程学院网站公示。 五、其他事项 1、每位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2、报名参加申请审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考核,可申请转为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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