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综合考核时间已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时间:各学院具体时间、地点见下表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时间 |
地点 |
机电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5月24日上午8:00 |
南湖校区机电工程学院1387室 |
0802J2 |
车辆制造科学与工程 |
0802Z1 |
智能机电装备与控制 |
5月24日下午13:30 |
南湖校区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1303室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5月23日上午9:00 |
北湖西区材料楼四楼425室 |
化学工程学院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5月23日上午8:00 |
南湖校区化工楼四楼中厅会议室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070300 |
化学 |
5月25日上午8:30 |
南湖校区材料楼307室 |
0703J1 |
新能源材料科学与技术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71400 |
统计学 |
5月23日上午8:00 |
南湖校区新图书馆三楼5302室 |
0714Z1 |
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 |
请所有考生于2023年5月21日前加入QQ群179961035,以确认参加复试。
(二)考核形式: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取线下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学院进行组织。
二、其他
1.所有考生需签订《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考前交至学院。同时请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依据各学院细则执行。
3.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办公楼1431室
联系电话:0431—85716566、82275960、85716157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